天津市预拌混凝土管理中心

砼字[2010] 2号

关于全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技术
负责人进行备案登记的通知 

 

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及有关单位:

  根据市建交委《关于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的通知》(建质安[2010]431号)的规定,为加强预拌混凝土企业管理,杜绝企业技术负责人兼职、管理不到位等问题,确保预拌混凝土质量。定于2010年7月15日至8月31日期间,对全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技术负责人进行备案登记工作。请全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技术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到天津市预拌混凝土管理中心(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新华路209号 市政协大厦805室)办理备案登记手续,过期不再受理。为做好备案管理工作,我们制定了《天津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技术负责人备案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0年7月2日

 

附:《天津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技术负责人备案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