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介绍
天津市建筑材料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自2000年经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原天津市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批准同意,由天津市社会团体管理局(原天津市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审批通过,成为全国第一家“民办非企业”单位,并出业务主管单位市建委通过建材[2000]852号对服务中心界定业务范围。
业务范围:
1、根据建材发展规划,按建筑体系组织材料配套工作;
2、办理工程所需建材产品的批量准用证:对交易中的建材产品质量进行监督,并对质量
纠纷进行调解;
3、提供用户选材和新产品应用技术咨询服务;
4、及时发布供需信息、新产品、新技术信息,公布国家和本市有关政策、法规、文件;
5、组织展销会、展览会、推广新产品。
服务中心整理了利用先进的计算机和互联网技术与传统管理模式相结合而形成的一套新型管理思路,掌握天津建材市场动态,又以为企业服务的姿态出现,以服务为根本,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行业信息、准确的业内定位和自由的展示空间。
2001年市建委为了进一步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规范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管理,制定《天津市建设工程材料核准使用管理办法》并废止《天津市建筑工程材料准用管理办法》,以“核准管理”替代“准用管理”。
2005年1月市建委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调整本市建材产品使用的监管方式,发布建材[2005]9号“关于取消天津市建筑结构材料和特种材料核准证管理的通知”的文件,并于2005年4月发布建材[2005]390号“关于建设工程材料实行交易登记管理的通知”的文件,使天津市建设工程用材料实行交易登记管理,服务中心接受市建委的授权委托负责此项工作,对天津市辖区内所有建设工程中用建筑材料进行交易登记工作。
由此,服务中心本着“监管建材产品质量,规范交易行为”的宗旨,为建筑材料的买卖双方提供一个交易活动的场所。根据建材[2005]390号文件其进行交易登记的产品范围有:建筑用钢材;水泥;预拌混凝土;建筑砂、建筑石料:墙体及保温材料;防水材料:建筑门窗、型材;塑料管材管件:散热器;内、外墙涂料;电器产品和路面材料等共12大类。
中心实行IC卡交易方式。随着WTO时代的来临,中心的职能和作用也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它成为对建筑材料使用进行备案登记的场所,成为市建委信息化和电子政务的窗口,成为市建委进行建材行业管理和市场监管的中心节点。每年天津的建材市场容量:各产品的需求量;天津本地建材产品的市场覆盖率;各类产品的需求结构:企业的市场份额等等信息均可从中心方便的提取,为领导正确决策提供科学的、准确的依据。随着工作的不断进展,中心的影响力和辐射面不断扩大,具作用进一步延伸,更成为企业了解市场、了解对手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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