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建筑材料服务中心分中心管理办法
天津市建筑材料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由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授权成立,由天津市建筑材料行业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建材办)直接领导,对建材产品办理交易登记的机构,它的宗旨是"确保产品质量,规范交易行为"。通过这种方式来打击假冒劣质产品,杜绝建材产品采购过程中的暗箱操作行为。
目前,中心涉及交易登记的产品种类包括建筑用钢材;水泥;预拌混凝土;建筑砂、建筑石料;墙体及保温材料;防水材料;建筑门窗、型材;塑料管材管件;散热器;内、外墙涂料;电器产品;路面材料等12大类,针对交易登记规模和影响力不断扩大,中心制定了以"提高办事效率,方便企业办事,加大监管力度"为主旨的改革方针,以占市场比重大、备案量多的企业或职能机构作为着眼点,建立天津市建筑材料服 务中心分中心(以下简称分中心)。特制定以下关于建立分中心的条件及各项要求:
第一章 建立分中心的条件
第二章 中心与分中心责任
第三章 中心与分中心权利
第四章 分中心的技术要求
第五章 分中心的运行管理
第六章 分中心的撤消
天津市建筑材料服务中心分中心管理办法
|